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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推荐2026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09-04

  根据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聊大校发[2021]58号)、《聊城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院工作实施细则指南》和《聊城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结合计算机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对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和人工智能四个专业2026届毕业生。

  二、推免名额

  推免名额:15个。

  三、推免生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品德优秀,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按期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前六学期课程并取得学分(首次考试无不及格课程),且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教育部批准设置的本科专业,不再细分专业方向)排名前30%,平均学分绩点只计算专业培养方案中的非实践类课程的必修课程,按首次成绩计算。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法参照《聊城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聊大校发[2021]38号)。

  6.身体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

  四、推荐程序

  1.学院召开推免工作党政联席会议,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并根据学校部署会精神,研究制订学院2026年研究生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学院将推免工作小组名单、专家审核小组名单以及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提交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2.学院公示审核通过的推免工作实施细则以及学生前6个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及排名,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实施细则开展推免工作。

  3.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召开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前30%的毕业生的推免工作宣讲会,详细解读推免生推免政策、推荐条件、推免程序以及本学院招生学科专业特色。

  4.学院组织符合推荐条件并有推免意愿的学生提交《聊城大学推免生资格申请表》申请,提交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须按照要求提出申请并向学院教务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大学期间课程成绩表(盖学院章)、获奖证书、发表论文、专利授权书等各种证明材料(所有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署名均以聊城大学为第一单位,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若成绩排名靠前的学生放弃推免申请,由学生手写放弃书面材料并签字,相关材料留学院备案。

  5.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按照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申请学生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最后计算综合评价成绩及排名并填写2026年推免生综合评价成绩情况表。组织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修改完善《聊城大学推免生资格申请表》,若成绩排名靠前的学生中途放弃推免申请,由学生手写放弃书面材料并签字,相关材料留学院备案。

  6.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初选名单及推免生综合评价成绩情况表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初选名单,公示期3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若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反映(办公电话:0635-8238809)。

  7.教务处对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上报的公示无异议的初选名单及推免生综合评价成绩情况表进行审核、汇总,将符合要求的初选名单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向学校党委汇报后,确定推免生最终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7日。对推免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办公电话:0635-8238809)、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办公电话:0635-8239400)。

  8.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教务处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报送山东省教育厅进行审核备案。

  9.推免生完成报名。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通过教育部系统报名,自行联系接收单位,并在教育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获得接收学校的录取资格,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五、综合评价成绩

  综合评价成绩包括两部分:学习成绩和发展素质评价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评价成绩="学习成绩*80%+发展素质评价成绩*20%

  (1)学习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平均学分绩点转化为百分制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最高者的学习成绩为100分,其他按照如下公式计算:

  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最高平均学分绩点*100

  (2)发展素质评价成绩满分为100分,分别由学生参军入伍、参加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或社团负责人等六大项奖励加分组成,每项加分不超过30分。具体记分如下表:

  奖励内容及等级

  奖励加分

  备注

  学生参军入伍

  3分

  

  参加志愿服务

  国家级

  2分/项

  志愿服务须为省部级以上官方部门组织。

  省部级

  1分/项

  国际组织实习

  2分

  

  科研

  成果

  发明专利

  8分/项

  (1)发明专利、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成果,学生为第一完成人;

  (2)论文为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限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

  (3)中文核心论文系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科研论文;

  (4)科研成果限聊城大学署名第一完成单位的成果。

  实用新型

  1分/项

  软件著作权

  1分/项

  SCI1、2、3、4区论文

  30分/篇

  15分/篇

  10分/篇

  5分/篇

  EI检索论文

  3分/篇

  中文核心

  3分/篇

  竞赛

  获奖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互联网+三赛事国赛金奖、银奖、铜奖

  30分/项

  20分/项

  10分/项

  (1)学科赛事2022年获奖赛事参考《关于统计2022年度大学生学科竞赛获奖信息的通知》,2023年获奖赛事分类参考《聊城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指南2023版》,2024年及2025年获奖赛事分类参考《聊城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指南2024版》。

  (2)赛事须与学业相关,且为国内权威科研竞赛;

  (3)团体获奖,取前三名,首位获全分、第二位二分之一计算,第三位按三分之一计算;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互联网+三赛事省赛金奖、银奖、铜奖

  8分/项

  5分/项

  4分/项

  A类赛事国赛特等奖及一等奖

  10分/项

  A类赛事国赛二等奖、三等奖

  B类赛事国赛特等奖及一等奖

  5分/项

  B类赛事国赛二等奖及三等奖

  3分/项

  A类赛事省赛一等奖

  3分/项

  A类赛事省赛二等奖、三等奖

  2分/项

  B类赛事省赛一等奖、二等奖

  1分/项

  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或社团负责人

  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6分

  兼任两个及以上职务者,以较高得分为记分值。免职、辞职的学生干部不计分。

  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团委兼职副书记

  5分

  校学生社团指导办公室、院社团指导中心主任、副主任;格创主席、副主席;团委委员;校级社团主要负责人;学生会(含挂靠中心)部长;班长、团支书

  3分

  

  发展素质评价成绩按上表各项累加计算得分。

  六、管理与监督

  1.学院推免工作接受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管理,涉及推免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认真研究,集体决策。

  2.学院推免工作细则、推免名额、初选信息、学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均在学院内公布。

  3.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由学院按学生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并报学校相关单位备案。

  4.已被学校确定为推免生者,在毕业当年若不能正常毕业,将取消推免资格。

  5.学院咨询电话:0635-8238898。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计算机学院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