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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实施办法

  计算机学院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实施办法

  

  课程体系是实现各专业人才培养的核心载体。课程体系设计得合理与否,关系到“学科知识”能否有效地服务于专业人才各项“职业能力”的培养,关系到是否能落实OBE逻辑体系的要求。对其设计上的合理性开展评价是保证其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规律的客观要求,也为课程体系的持续改进提供参考意见。为规范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的实施过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责任人及责任工作

  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各专业负责人牵头成立本专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开展课程体系的合理性评价工作。评价工作小组主要由专业责任人、骨干教师等构成,学院教务办配合评价工作的开展。

  二、评价对象与周期

  学院各专业的课程体系,每四年一次大修,每两年一次小修或微调。

  三、评价依据

  专业培养方案、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通用标准和补充标准、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目标达成报告、行业和企业专家评审意见、应届生座谈记录等。

  四、评价内容

  1、专业课程体系是否满足专业的毕业要求。

  2、专业课程体系是否符合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通用标准和补充标准。

  3、各门课程能否满足其在课程体系中承担的任务,能否支撑相关的“毕业要求指标点”。

  4、课程开设的先后关系,课程内容设置是否合理。

  5、各门课程的学分、学时、开设学期设置是否合理。

  6、各门课程支撑指标点的权重是否合理。

  五、组织与实施

  1、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工作小组召开课程体系合理性

  评价研讨会,邀请行业和企业专家3-5人,组织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等参加。

  2、专业负责人收集汇总各种评价意见、建议和评价报告,组织相关人员研讨形成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报告,提出课程体系修订意见,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

  3、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后,形成修订后的专业课程体系。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计算机学院

  202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