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学团工作» 规章制度

计算机学院自律部检查条例

  为确保良好的教学秩序,让学生有良好浓厚的学习氛围,使学院学风端正浓厚,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望各班级遵照执行。

  一、课堂考勤

  为保证学院良好学风的建设, 自律部每天不定时进行课堂考勤。各班学生应在每节课课前十分钟到达教室准备上课。自律部会准时进入教室进行考勤,在考勤过程中或考勤结束后到达教室的学生一律以旷课计。上述同学需在当天课间时间到学院团委田飞老师处核实情况。经核实后,迟到的扣 0.5 分,旷课的扣 4 分(首次旷课以每两学时 6 分计,多次旷课以每两学时 4 分计)。如有事请假,需要提前给班级负责人说明 情况并提供企业微信假条,企业微信上的假条以老师审批同意为准,审批中不予通过; 严谨提交假假条蒙混过关,一经查到,严肃处理。纸质版请假条要有团委老师签字盖章。

  二、室内晨读、晚自习考勤

  学院对 20、21 级学生开展室内晨读和晚自习,学生应按时到达教室且无特殊情况应于各班教室自习, 不得随意串班。

  1、室内晨读于 7:30 开始,7:45 结束,开始后会进行考勤,若未到或迟到扣 1 分。

  2、晚自习: 秋季时间表 7:00 开始,8:50 结束; 夏季时间表 7:30 开始,9:20 结束。晚自习开始后到 晚自习结束前都会不定时进行考勤,迟到、早退或旷晚自习皆扣 1 分。

  3、如有事请假,需要提前给班级负责人说明情况并提供企业微信假条,企业微信上的假条以老师审批同意为准,审批中不予通过; 纸质版请假条要有团委老师签字盖章。

  三、手机检查

  室内晨读、晚自习以及上课期间,各班同学需要将手机放到教室前面的手机袋中,在日常考勤中会检 查手机数量是否与班级实到人数对应,如手机数量少于班级实到人数,将按照事先通知到的手机袋序号查处个人,扣相应活动分。如老师有特殊安排,班级负责人应在考勤时说明情况,视情况而定。

  四、通报情况

  日常考勤和手机检查的通报表会每周准时张贴在 10 号楼四楼团委办公室旁边公告栏处,通报公示一周。同时,也会将考勤情况通知到班长,由班长通知到个人。如学生对扣分情况有异议,可在一周内联系部门相关负责人,超过一周不予更改。

  五、此条例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希望同学们可以自觉遵守相关制度,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计算机学院自律部